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23号公司管理大楼三楼313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黄李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460,337,86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99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460,194,463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9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3,40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3%。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0人,代表股份143,40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3 %。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黄李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00,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3%。
1.02 选举谢振兴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00,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3%。
1.03 选举李卫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00,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3%。
1.04 选举沈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00,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3%。
1.05 选举凌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00,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3%。
1.06 选举郑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42,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黄李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328%。
1.02 选举谢振兴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328%。
1.03 选举李卫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328%。
1.04 选举沈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328%。
1.05 选举凌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328%。
1.06 选举郑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3.8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黄李平先生、谢振兴先生、李卫华先生、沈平先生、凌飞先生、郑锐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钱立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00,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3%。
2.02 选举盛明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00,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3%。
2.03 选举杜鹏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60,221,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钱立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328%。
2.02 选举盛明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328%。
2.03 选举杜鹏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1771%。
本议案获得通过,钱立军先生、盛明泉先生、杜鹏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范家辰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同意股份数: 460,200,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3%。
3.02 选举岳庆宏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同意股份数: 460,214,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范家辰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同意股份数: 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328%。
3.02 选举岳庆宏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同意股份数:2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57%。
本议案获得通过,范家辰先生、岳庆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208,7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20%;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21%;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200,6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2%;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3236%;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6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200,6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2%;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3236%;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6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200,6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02%;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3236%;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6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韩亚萍律师和刘冰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届满。经公司工会民主选举石小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石小红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3日
石小红,女,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合规部部长,本公司职工监事。
石小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经全体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黄李平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黄李平先生、凌飞先生、李卫华先生、钱立军先生、盛明泉先生组成,主任由董事长黄李平先生担任。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杜鹏程先生、郑锐先生、谢振兴先生、钱立军先生、盛明泉先生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杜鹏程先生担任。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盛明泉先生、钱立军先生、杜鹏程先生、李卫华先生、郑锐先生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盛明泉先生担任。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钱立军先生、盛明泉先生、杜鹏程先生、凌飞先生、沈平先生组成,主任由独立董事钱立军先生担任。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李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顺东先生、张金贵先生、张应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恩秀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余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保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满足投资者沟通需要,现将董事会秘书余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赵保军先生联系方式披露如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23号
电话:0551-62297712
传真:0551-62297710
邮箱:zqb@ankai.com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一、董事长、总经理简历
黄李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6月生,安徽怀宁人,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李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简历
陈顺东,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12月生,安徽全椒人,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技术中心党总支书记、副主任、新能源客车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陈顺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金贵,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3月生,安徽六安人,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首席质量官、安全总监,生产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金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应兵,男,苗族,1979年10月生,贵州铜仁人,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应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恩秀,女,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2月生,山西介休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恩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刚,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10月生,安徽金寨人,本科学历。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能平台一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余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余刚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赵保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9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赵保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选,本次会议由监事范家辰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范家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3日
范家辰,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7月生,浙江杭州人,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项目投资总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范家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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