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非上市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100.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西维威生产经营的需要,广西维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授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3,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内的公司提供新增融资担保额度5亿元,亦可对年中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各公司之间新增融资担保额度在新增总额范围内可相互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此次为广西维威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相关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9QU56F
注册地点: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韦天宝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70,857.91 万元, 净资产21,897.40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287.60万元,净利润795.67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78,949.70 万元, 净资产22,121.29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469.25 万元,净利润223.89万元。
(二)广西维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期限: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 公司为广西维威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广西维威稳健发展,并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广西维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1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88%,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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