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1月23日,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原告郑州银行纬二路支行,被告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鑫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嘉晟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涉及11亿金融借款合同的诉讼案件。
(图源: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详情显示,原告与被告一共签订了五份《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额达11亿。同时,被告一以其名下的在建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被告二以其持有的被告一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被告二和被告三分别以其名下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被告四为被告一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偿还借款本息,原告因此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11亿及利息、罚息、复利等,以及各被告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和诉讼费用。
郑州银行表示,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不会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该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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