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 软通动力(301236.SZ)今日收报36.20元,跌幅12.03%。
软通动力1月19日发布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年7月7日,深圳软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3,000万元支付《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2期信托资金。近日,公司收到重庆信托发送的《乐盈惠达单一信托致受益人函》,因“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所投资的底层资产尚未实现销售变现,“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第2期信托资金)”无法于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19日)全额现金兑付。
关于委托理财事项,软通动力表示,软通动力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为不得超过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5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软通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技术”)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或“受托人”)签署了《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2022年5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软通”)与重庆信托签署了《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及“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的年化预期收益率为5.2%/年,产品期限为18个月,信托保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信托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较高且低风险的资产、其他标准债权资产、融资类资产、资管产品,并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022年5月7日,软通技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0万元支付《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1期信托资金;2022年5月17日,深圳软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支付《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1期信托资金;2022年7月7日,深圳软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3,000万元支付《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2期信托资金。除此之外,公司(含子公司)未购买其他信托产品。
关于理财产品进展情况,软通动力称,“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第2期信托资金)”的资金交付日为2022年7月7日,到期日为2024年1月6日。根据深圳软通与重庆信托签署的《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重庆信托应于“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第2期信托资金)”到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月19日)完成现金类信托财产的分配。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信托发送的《乐盈惠达单一信托致受益人函》,因“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所投资的底层资产尚未实现销售变现,“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第2期信托资金)”无法于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19日)全额现金兑付。
关于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软通动力表示,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积极与重庆信托沟通兑付方案。公司将高度关注事项进展,寻求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潜在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安排对所投项目再次进行风险识别、诊断及综合评价。
同时,公司正在积极联系各相关方,督促受托人尽快向公司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通过各类法律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后续公司将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此外,软通动力就相关风险提示,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其属于非保本理财产品,存在本金及收益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并可能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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