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政协报
1月15日,离赖清德当选台湾地区下一任领导人相隔不到36小时,太平洋岛国瑙鲁突然宣布与台湾当局“断交”,转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在“断交公报”中,瑙鲁明确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且强调与台湾当局“断交”的依据是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2758号决议(以下简称“2758号决议”)。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赖清德遭遇当头一棒,也让正在台湾窜访并多次表态支持扩大台湾国际空间和参与国际组织的美国在台协会(AIT)主席罗森伯格颜面扫地。
在次日举行的记者会上,罗森伯格除了谴责瑙鲁外,还气急败坏地指责中国政府滥用2758号决议,并歪曲说2758号决议并未就台湾地位做出决定,也未排除台湾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但事实上,1971年第26届联大通过的2758号决议明确规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而55年前,当美国宣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时,同时宣布了与台湾当局断交,其遵循的就是2758号决议。明明知道2758号决议,从根本上解决了谁在联合国代表中国的问题,而且连美国政府自己都在遵循这个决议,却还是要罔顾历史事实,抛“台湾地位未定论”,在笔者看来,罗森伯格的这行为一半是装傻,一半是无知。
之所以说罗森伯格在装傻,至少有三点可以佐证。一是,罗森伯格很清楚她口中的2758号决议的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其实就是美国国会里的一帮反华议员们,为了阻止台湾仅存的十几个“邦交国”以遵循2758号决议为理由与台湾当局“断交”。因此由美国国会众议院“台湾连线”4位反华跨党派共同主席康诺里(Gerry Connolly)、迪马里(Mario Diaz-Balart)、贝拉(Ami Bera)、巴尔(Andy Barr)等人,于2023年美东时间7月25日共同发起通过的,以2758号决议里没有“台湾”字眼为由,炮制出了一个歪曲该决议的所谓“台湾国际团结法”美国内法法案。该“法案”主张“2758号决议案与台湾无关,美国应否认2758号决议案对台湾国际地位的限制,并采取行动提升台湾的国际地位。”明知是反华议员们建构的骗人话术,罗森伯格却还故意把其拿来当法源,其实质就是装傻。
二是,作为美国行政系统和国安系统前资深官员,罗森伯格明明知道中美1979年建交,就是在遵循2758号决议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她绝口不提,却不允许别的国家履行2758号决议。搞“双标”谴责瑙鲁的时候,却不提美国自己,罗森伯格显然在装傻。
三是,钻2758号决议内容的字面里没有“台湾”字样的空子,罗森伯格便随美国国会反华政客们起舞,妄称该决议只提把蒋介石代表赶走却没提台湾,并没说把台湾赶走,所以“台湾地位未定”。罗森伯格作为美国在台协会主席,不可能不清楚目前台湾所谓政权,承袭于因国共内战战败而退守台湾的蒋介石当局。虽然2758号决议没提“台湾”两个字,但却明确提到“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而“蒋介石”指代谁?罗森伯格再傻也不可能不知道就指代当时的台湾当局,唯一理由是她在装傻。
当然,笔者前面说罗森伯格还有一半是无知,这里完全没有挖苦贬低她的意思。因为围绕2758号决议通过的前前后后,曾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看样子罗森伯格确实不知道——在2758号决议通过之前,联合国大会上曾出现过两个“修正案”,这两个“修正案”本意的确如罗森伯格所说,想否定“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第一个修正案是美国等少数国家所提的“两个中国”案,但被联合国大会以绝对多数否决;第二个修正案是当时中东某国提的“一中一台”案,后同样被联合国压倒性多数否决。2758号决议通过后,一个中国原则就此确立,这就是现在台湾的法律地位——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而从那时起,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就已经从政治上、法律上、程序上彻底得以解决;从那时起,联合国在此问题上的立场清晰无误、一以贯之,联合国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始终遵守联大第2758号决议。1979年,中美建交时,美国用与台湾当局的断交的实际行动履行了2758号决议。
作为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758号决议不容曲解,一个中国原则不容侵犯!警告台湾岛内一些人和外部干涉势力必须认清,“挟洋谋独”和“以台制华”都注定逃不掉失败的结局!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4年01月20日第05版)
记者:高杨
编辑:洪琳
审核: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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