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年度商品套期保值等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天然气锁价业务等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业务,对冲实货敞口价格风险。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77,002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不超过298,131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298,131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会议同意核准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质,资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同意更新并核准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资质。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适时决策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防范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方案的途径锁定天然气价格,以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已审批通过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额度内适时决策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以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增与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应统先生、冼彬璋先生、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62,806,000.00元(不含税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增与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高顿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应统先生、冼彬璋先生、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在会前提交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调增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关联交易原预计金额的有效期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文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销售,灰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三水工业区西南园B区19一5号地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819.30万元,净资产为1,858.0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2,710.32万元,净利润为684.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三水高顿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水高顿泰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三水高顿泰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三水高顿泰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调增的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高顿泰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由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防范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等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品种相关的商品(以下简称“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品种相关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等。

  3.交易方式及工具:交易方式为场内/外交易;工具为期货、远期、掉期、期权等。

  4.交易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77,002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不超过298,131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298,131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防范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但可能存在极端行情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系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年度商品套期保值等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防范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等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品种相关的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将公司商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成本和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可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77,002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不超过298,131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298,131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品种及套期保值工具: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品种相关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等;套期保值工具为期货、远期、掉期、期权等。

  4.交易方式:套期保值场内/外交易;其中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体开展场外交易将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交易对手,开展部分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场外交易,以实现套期保值目的。操作主体将选择国际信用评级应达到投资级及以上(标普评级、穆迪评级、惠誉评级)的交易对手进入交易对手白名单,并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跟踪评估,动态维护白名单,实现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管理。

  5.交易期限:持仓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适时决策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防范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方案的途径锁定天然气价格,以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已审批通过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额度内适时决策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以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生产经营的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极端行情风险:当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操作主体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及时建仓或在预定的价格及时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可能需要向交易对手提供交易保证金,若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公司损失。

  6.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操作主体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及时识别极端行情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风险事项,明确处置权限及程序。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操作主体成立专门工作组,建立风险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动态关注极端行情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系统性风险等,妥善做好仓位止损、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使风险管理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3.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资质核准、预算与审批管理、授权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信息报告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及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4.公司已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4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0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2月2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办公室;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一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2月2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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