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年01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3年4月21日、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2023年5月13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北方稀土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1月19日,公司收到致同所《关于变更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张国涛先生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涛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致同所因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周全龙先生接替张国涛先生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完成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全龙先生、孙涛先生。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全龙先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IPO申报公司审计报告3份。

  (二)诚信记录

  周全龙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

  (三)独立性

  周全龙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程序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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