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24年01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公司老挝第四个、第五个100万吨/年钾肥项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不超过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截至2024年1月18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且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5,72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最高成交价格24.8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2.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8,587,325.1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4年1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44,0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52%,最高成交价为2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48,689,687.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1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10,544,029股,以截至2024年1月10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1(注: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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