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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0日至1月18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2月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6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日。B股股东应在2024年1月2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2月1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20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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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项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股东福特汽车公司,因其为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将回避对第1项议案的表决。
第2-11项议案详情请参见2023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第2-1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在对该等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福特汽车公司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登记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公司证券部
2、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科、袁君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关于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董事会决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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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2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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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至1月18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
三、会议决议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对公司董事会批准的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提案,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实际。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公司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提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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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福特(上海)”)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7,850万元人民币,以满足江铃福特(上海)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月10日至1月18日召开的书面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至1月18日召开的书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上海)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7,850万元人民币,以满足江铃福特(上海)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江铃福特(上海)的少数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福特汽车公司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在对本次财务资助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由于江铃福特(上海)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江铃福特(上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继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EX46E6U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33层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销售汽车、新能源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等
公司未向江铃福特(上海)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江铃福特(上海)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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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福特(上海)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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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及义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特汽车公司
注册地点:美国底特律
董事长:比尔·福特
企业类型:一家在美国注册的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核心业务包括设计、制造、销售高品质的轿车、SUV、卡车和电动车型以及林肯品牌豪华车型,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同时,通过福特汽车金融信贷公司提供汽车信贷业务。
福特汽车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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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福特汽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江铃福特(上海)的少数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福特汽车公司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江铃福特(上海)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资助方: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被资助对象: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不超过17850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5、资金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上海)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6、借款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7、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
8、抵押或担保:无抵押或担保
具体内容以实际借款协议为准。
五、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被资助对象江铃福特(上海)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和资金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江铃福特(上海)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根据江铃福特(上海)的资金需求情况安排资助。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资金收支、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借款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较低,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为其提供上述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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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至1月18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向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因福特汽车公司为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与福特汽车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吴胜波、Ryan Anderson、熊春英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将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董事会批准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提案。
2023年,公司新增资产减值准备3.51亿元人民币,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900万元人民币,其中:计提坏账准备600万元人民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00万元人民币,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200万元人民币;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58亿元人民币,核销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00万元人民币;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00万元人民币。2023年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合计为10.08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准备计提与核销符合公司实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计提坏账准备6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为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为滞销售后零件及预期无法耗用的专用件。
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2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为已确认无法使用的呆料。
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58亿元人民币主要为本公司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因重组交易终止而造成的长期资产闲置,基于第三方评估的预计可回收金额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核销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为已确认不需使用的设备处置。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为预期无法使用的非专利技术。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对公司2023年度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约3.51亿元人民币。
3、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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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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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公司销售了310,008辆整车,包括80,223辆轻型客车,62,815辆卡车,59,660辆皮卡,107,310辆SUV。总销量较上年同期上升9.93%。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上涨61.26%,主要是由于销量增长、公司持续进行设计优化、流程改善等降本增效措施所带来的毛利提升和少数股东损益变动所带来的利润增加。同时,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重组交易终止而造成的长期资产闲置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部分冲抵了利润的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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