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1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绍增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396,861,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89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68,439,2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9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528,422,5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9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人,代表股份686,098,0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01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57,675,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528,422,5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95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马黎阳先生、殷海鸣先生、马仲伟先生、韩志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马黎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699,5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9,93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98%。

  马黎阳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马黎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殷海鸣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418,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9,654,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94%。

  殷海鸣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殷海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马仲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418,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9,654,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94%。

  马仲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马仲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韩志权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15,954,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5,190,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8.21%。

  韩志权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韩志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林开涛先生、张学先生、刘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林开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418,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9,65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94%。

  林开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林开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学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535,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9,771,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96%。

  张学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张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刘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11,738,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0,974,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7.59%。

  刘巍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刘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王平女士、施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监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王平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0,448,6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9,684,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95%。

  王平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施涛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7,874,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97,110,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7.03%。

  施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施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4.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802,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1%;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009,6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038,4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6%;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1,009,6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811,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048,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811,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048,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811,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048,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梦婕、郑博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1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现场参会董事2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位。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马黎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马黎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程桃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冯国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韩志权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王海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彭玉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黄佳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高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专项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1.马黎阳先生个人简历

  马黎阳,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香港大学访问学者、荣誉研究员。

  主要教育经历:

  1991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学院,获汽车工程、企业管理双学士学位;

  1996年9月至1998年6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业工程硕士学位;

  2016年9月至今:瑞士日内瓦大学应用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

  2019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能源与环境专业,工程博士在读。

  主要工作经历:

  1998年6月至2003年11月:联想集团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

  2003年12月至2005年10月: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

  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恩益禧数码应用产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2007年2月至2008年6月: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打印机产品总监;

  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红河锌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董事;

  2015年9月至今: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2019年5月至今: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一一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马黎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候选人马仲伟先生系其三叔,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通过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40,000,000股,持股比例18.90%。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程桃红女士个人简历

  程桃红,女,1973年生,白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云南大学英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2012年9月至2020年10月: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交易员;

  2020年11月至今: 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程桃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冯国军先生个人简历

  冯国军,男,1970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冶金工程)。

  主要工作经历:

  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赤峰中色库博红烨锌业公司(前身赤峰冶炼厂)副总工程师兼分厂厂长;

  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冠禹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7年9月至今: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冯国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韩志权先生个人简历

  韩志权,男,1969年生,金融学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主要工作经历:

  2007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3年4月至2017年3月:任交通银行廊坊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任京蓝科技副总裁;

  2018年6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董事、常务副总裁

  韩志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王海东先生个人简历

  王海东,男,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2年-2010年:任职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3年至今担任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2年1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王海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信息披露日持有公司股票1,742,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彭玉喜先生个人简历

  彭玉喜,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Mpacc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1994年7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淮北矿业集团,曾任集团财务资产处会计部高级经理、财务总监助理等职;

  2008年2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非洲合资公司财务部长等职;

  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江西岩瑞铜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紫金矿业集团,先后任集团税务稽核处处长,非洲KAMOA铜矿中方财务负责人等职;

  2017年11月至2019年5月: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主任、财务总监;

  2019年5月到2020年9月: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总监;

  2020年12月至今: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

  彭玉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黄佳慧女士个人简历

  黄佳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硕士学历,法学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2008年5月至2011年10月: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

  2011年11月至2015年5月: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总经理;

  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22年1月至今: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黄佳慧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8.高红女士个人简历

  高红,女,1972年出生,本科双学位,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主要工作经历:

  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主管;

  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北京维实嘉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7年4月至2021年12月: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18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高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1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王平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王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王平女士个人简历

  王平,女,1967年生,壮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2012年1月至2015年11月:红河锌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5年11月至今: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总经理。

  王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核查程桃红女士、冯国军先生、韩志权先生、王海东先生、彭玉喜先生、黄佳慧女士履历及任职资格,上述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如上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黄佳慧女士具备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并符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如上人员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附件内容(公告编号:2024-013)。

  独立董事:林开涛、张学、刘巍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www.greatwalllawfirm.com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1座8层

  8/F,China World Trade Center Tower I, JianGuoMenWaiAve.,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Tel: +86 10 65057866/67/68

  Fax: +86 10 65057869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华城2024字第0119号

  致: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并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与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表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以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查阅,对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已将前述董事会决议、董事会通知召集本次会议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公告)于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告。会议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参加会议的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等内容,且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 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郭绍增先生主持。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于会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票。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其他事项均与会议公告披露的一致。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等相关内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本次会议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慧智(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京蓝智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财时代(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谕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融智开普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固安县益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现场会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会议公告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54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28,422,577股。

  参与投票的股东共代表的股份数额合计1,396,861,862股,占公司总股份2,856,976,223股的48.8930%。

  (二) 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与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未发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会议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均符合《规则》《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严奉平

  见证律师:

  王梦婕

  郑博文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1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程桃红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聘任冯国军先生、韩志权先生、王海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彭玉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黄佳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如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如上人员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附件内容(公告编号:2024-013)。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如上人员履历及任职资格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如上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黄佳慧女士具备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并符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黄佳慧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办公电话:010-64700286

  传真:010-64700286

  邮箱:securities@kinglandgroup.com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1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如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1.马黎阳先生个人简历

  马黎阳,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香港大学访问学者、荣誉研究员。

  主要教育经历:

  1991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学院,获汽车工程、企业管理双学士学位;

  1996年9月至1998年6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业工程硕士学位;

  2016年9月至今:瑞士日内瓦大学应用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

  2019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能源与环境专业,工程博士在读。

  主要工作经历:

  1998年6月至2003年11月:联想集团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

  2003年12月至2005年10月: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

  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恩益禧数码应用产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2007年2月至2008年6月: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打印机产品总监;

  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红河锌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董事;

  2015年9月至今: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2019年5月至今: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一一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马黎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候选人马仲伟先生系其三叔,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通过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40,000,000股,持股比例18.90%。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林开涛先生个人简历

  林开涛,男,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10)财务总监等职务;

  2012年10月至今任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2年5与至今在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独立董事;

  2023年3月至今在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独立董事。

  林开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张学先生个人简历

  张学,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主要教育经历:

  2002年9月-2005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主要工作经历:

  2005年至2010年,担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2010年至2014年,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检专员、健康公司法律合规负责人;

  2014年8月至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张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刘巍先生个人简历

  刘巍: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主要教育经历:

  1987年09月-1991年06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自动化。

  1999年09月-2001年01月,中国人民大学,MBA

  主要工作经历:

  1991.07一1999.09,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原洛阳铜加工厂),技术改造指挥部电气工程师;外贸公司出口部主管;

  2001.03一2001.12, 飞利浦电子(北京)有限公司,外部战略顾问;

  2001.12一2003.08, 和君创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

  2003.08一2004.10,海南椰岛华东总部,副总经理;

  2004.10一2011.06,上海碧元采暖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06一至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产业研究部主任、副秘书长、副会长。

  刘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殷海鸣先生个人简历

  殷海鸣,男,1969年生,北京市海淀区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主要教育经历:

  199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工业经济专业,大专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1991年6月至2004年7月北京市京惠技术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北京康悦天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10月至今北京置安日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殷海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1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经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提议,对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一致讨论通过,会议选举于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于宁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于宁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平女士、施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宁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于宁女士个人简历

  于宁,女,1976年生,汉族,本科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2010年至今:先后在红河锌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负责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

  于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1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马黎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依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马黎阳先生,公司将依据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马黎阳先生个人简历

  马黎阳,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香港大学访问学者、荣誉研究员。

  主要教育经历:

  1991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学院,获汽车工程、企业管理双学士学位;

  1996年9月至1998年6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业工程硕士学位;

  2016年9月至今:瑞士日内瓦大学应用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

  2019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能源与环境专业,工程博士在读。

  主要工作经历:

  1998年6月至2003年11月:联想集团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

  2003年12月至2005年10月: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

  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恩益禧数码应用产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2007年2月至2008年6月: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打印机产品总监;

  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红河锌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董事;

  2015年9月至今: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2019年5月至今: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一一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马黎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候选人马仲伟先生系其三叔,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通过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40,000,000股,持股比例18.90%。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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