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孚时尚”)于2024年1月18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疆政府”)、某供应商(以下简称“某公司”)签署了《三方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三方后续开展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暂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本公告“五、其他事项”。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公司签署了《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2、本次签订的《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公司将根据三方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1、公司与新疆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新疆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合同履约障碍。
(二)某公司
1、基本情况
某公司是信息技术供应商,是国产GPU的主要厂家之一,可提供人工智能领域完整的解决方案。
2、公司与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合同履约障碍。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乙方: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某公司
1、合作宗旨
三方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务实高效、合作共赢的原则,在云计算、大数据、AI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新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合作内容
(1)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共同引入全国人工智能优质企业落地新疆,打造阿克苏算力谷园区标杆,推进基于全栈国产化的“万卡集群”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落地,实现基于国产先进技术路线的AI算力底座在阿克苏先行试点,促进和加速新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国家“一带一路”提供信息化、数字化基础保障。
(2)助力新疆打造绿色、安全可靠的算力基础设施。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数据中心绿电使用比例,增强绿色算力供给水平。推进算力和绿色电力协同发展,形成跨地域、跨部门协同发展合力,推动构建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全疆一体化算力网。
(3)打造纺织服装行业自研大模型。以打造纺织服装行业自研大模型为目标,构筑纺织服装智能制造协同服务平台,引导全疆纺织服装制造业企业上云,汇聚全疆纺织服装制造业数据,形成算力、模型、数据的一体化联动体系,赋能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与数据流通交易,加速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转型。
甲方积极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引导人工智能行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全疆算力“一张网”建设,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体系,以政策引导算力电力协同发展,加快推进绿电在新建数据中心的占比,探索推进算力电力协同机制。
乙方聚焦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的建设、出资、推广以及算力中心业务运营,负责牵引浙江、上海等算力需求大省与阿克苏“结对子”,实现数据和算力互联互通。首期优先通过浙江、上海高校、国家实验室等算力需求填充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远期积极打造纺织服装行业自研大模型,实现自身产业升级,并对外赋能。
丙方聚焦阿克苏公共算力平台软硬件设备供应,借助全国城市算力中心建设经验,提供先进AI算力底座技术架构和产品与解决方案,支持阿克苏公共算力平台的持续供应和产品迭代演进,提供公共算力平台运维技术支持服务,为孵化纺织行业大模型提供技术支撑。
3、推进机制
(1)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高层推进机制,三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战略合作分步实施落地。三方高层加强互访和沟通交流,定期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2)三方共同制定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不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
4、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限届满前三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2)本协议合作内容,仅反映三方合作意向或原则,不对三方产生任何实质约束力,三方的权利义务以后续三方或三方的关联方或指定主体就具体项目另行签署的项目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实施符合公司“坚持主业,共享产业,发展新业”的战略主题,标志着“万卡集群”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正式启动,阿克苏公共算力平台项目建成后将承接东部计算任务,为地方政府、国内高校、国家实验室、关键基础设施行业以及企业客户提供AI算力服务与支持,并为“一带一路”的算力需求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将在战略合作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的共同合作下,积极打造纺织服装行业自研大模型,深化垂直领域行业应用,实现自身产业升级,并对外赋能。
五、其他事项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3-30),交易对方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目前上述协议在正常履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计划;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本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暂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约定应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公司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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