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2024年01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2023年4月7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9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29%。

  2.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0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834%。

  3.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04%。

  4.截至2023年12月20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664,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0%。

  5.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4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454%。

  6.截至2024年1月9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328,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0000%。

  7.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832,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000%。

  8.截至2024年1月19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9,16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0%,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69,781,832.67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数量不低于本次增持计划的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截至2024年1月19日,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份458,62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9.8379%。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收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其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格兰仕家用电器。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票439,45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7.3379%。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2023年4月7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9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2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0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834%。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3.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04%。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期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4.截至2023年12月20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664,382股,增持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00%。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5.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4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454%。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6.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664,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0%。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7.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832,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000%。

  8.就本次增持计划而言,2023年4月7日至2024年1月19日期间,格兰仕家用电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9,16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0%,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69,781,832.67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数量不低于本次增持计划的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截至2024年1月19日,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份458,62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9.8379%。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上市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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