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2023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年度发展报告》Unit4:观点篇

重磅发布!《2023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年度发展报告》Unit4:观点篇
2024年01月20日 00:00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自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持续开展全球创新集群的年度测度评估,在其测度标准中特别注意到了科技创新的空间扩散和协同融合现象,并在创新集群中专门定义了一类连绵型创新集群 (contiguous cluster),指:两个或多个创新集群(城市行政单元)相互处于5公里以内的临近范围内且在合作专利或论文数上互为最大合作伙伴,则显然在科技创新领域达成了高度的融合,可合 并视为一个连绵型创新集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基于2011-2015年95万项国际发明专利(PCT)申请人的地理位置,在全球范围识别了154个创新集群,其中16个属于连绵型创新集群。而且13个位列全球百强,4个位列全球十强(分别是东京-横滨排第1,深圳-香港排第2,圣何塞-旧金山排第3,大阪-神户-京都排第5)。最新2022年更优化更新的基于2016-2020年110万项国际发明专利(PCT)和710万篇国际科技论文(SCIE)数据的测度评估中,共识别223个创新集群,其中20个属于连绵型创新集群。而且12个位 列全球百强,6个位列全球十强。可见,连绵型创新集群在全球创新版图中处于顶尖位置,创新的扩散与融合是制胜之道。

长三角区域一直是我国科技创新高地林立的高原之一。早在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轮“全球创新集群”的识别中,长三角范围内的4市就入列全球创新集群百强(上海第19、杭州第85、南京第94、苏州第100)。当时,杭州、南京和苏州的发明专利最大合作方都是上海,而上海的发明专利最大合作方是纽约。因此,尚不能评估为连续性创新集群。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改进“全球创新集群”识别方法,在PCT专利之外,同时考察反映知识创新水平的SCIE论文,上海、杭州、南京的百强排名都有显著提升,苏州持平,包括合肥在内的多个中国城市也入选全球创新百强。但后续3年(2019-2021)的评估中,长三角5城市的创新位次虽有持续平稳提升,但是创新融合的质变尚未触发。

相对照的是在2020年评估(基于2014-2018数据)中,位于珠三角的深圳-香港连绵创新集群和广州创新集群实现了再融合,互为创新最大合作方,发育为深圳-香港-广州连绵创新集群,全球排名仅次于东京-横滨集群。现在看来,2020年既是对长三角创新演进的刺激之年,也是长三角科技创新融合的质变之年。

正是2020年的PCT申请和SCIE发表成果,一举改变了长三角的创新生态局面。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基于2016-2020年PCT和SCIE统计基础上的新一轮评估中,上海和苏州首度互为创新最大合作方,从两个独立创新集群演化发育为一个连绵型创新集群,共有PCT专利22869项、SCIE论文148203篇,并整体进阶为全球第6大创新集群。2020年也正是《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的发布之年,国家明确把长三角确定为“科技创新共同体”,并明确部署了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共同体的目标和任务。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夺标之战正式拉开。

按2016-2020年数据拓展计算可见,即使以上海、杭州、南京、苏州、合肥5市的科技创新成就代表长三角区域整体实力,今日的长三角已然能够进阶全球前三。

长三角区域5城市科技创新能级分析

(基于WIPO-GII2022之2016-2020数据)

当然,长三角的科技创新潜力还远不止于此,在5市4个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之外,还有一大批在科技创新领域富有专精特色或者基于先进制造基础积极向价值链、创新链高端升级的第二、第三梯队城市和集群。由此也提示我们,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显性规律就是扩散、协同、交融。长三角区域通过共享知识池、技术池、人才池,共建创新生态系统,完全有信心提前实现2035年目标。

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创新,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加强了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G60科创走廊的建设,创新了长三角科技共同体建设,推动重大科技联合计划和基础设施联动发展合作等,发挥在跨区域合作中的先行先试效应,推动长三角高质量的创新发展。

建议进一步推动长三角的联合科技计划。依托省市现有科技支持计划优化与重组,探索重大研究方向广泛研讨、重点领域联合攻关、区域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等新组织方式,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的重大科技联合计划体系。

发挥长三角一市三省的联合优势,以开放型创新凝练前瞻性和战略性重大科学问题

以长三角共同名义,实施“探路者”计划,优先支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创新”的关键核心科技攻关项目。既可以面向全球征集选题,更大范围利用智力资源征集前沿和跨学科的未来科技项目;也可以针对选定创新方向,建立优选网络,多方联动,广泛讨论科技重大突破方向和科技制高点。

积极探索重点领域联合攻关计划,更大范围优选创新团队和技术路线

针对“探路者”计划形成的重大科技方向,制定联合科技攻关计划,予以分类支持。重在优选科研团队,不局限一地,鼓励联合和跨界,同时对成果需要既要给予更大耐心,也要有客观科学评价,保障有效率的产出。需求驱动的基础研究,鼓励企业为主体开展;对部分重大急需且突破路径不明确的技术攻关,实行关键核心技术“多主体平行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动员更多融合力量和组合创新方式介入。

在项目管理上,可以借鉴欧盟框架计划的“七性”项目准则、参与者规则。参与者作为一般的规则,项目申请至少有3名合作者⸺独立的法人机构,来自至少3个不同的省市。合作者具有互补性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其他有关部门或联合机构,其中一个合作方为协调人。

鼓励市场驱动的组织高技术伙伴合作计划,推动跨界、跨地区、跨企业多元合作模式

可以成立开放型的联合工业研究院,加强企业和研究机构在先进技术领域更紧密的合作,鼓励并支持工业界围绕着一个更宽泛的、属于共同的目标,自己提创意、自己启动、自己管理与协调,形成科技创新“簇团项目”计划,助力并帮助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果在商业阶段的市场转化。

浙江省参与

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成效

➡ 基础研究层面,协同共建高能级科创平台

之江实验室成为浦江国家实验室重要支撑,昌平、临港国家实验室建设方案已明确支持西湖实验室、浙大余杭脑机交叉研究院建设国家实验室浙江基地,西湖大学积极承担合肥实验室战略任务。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牵头组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建设。

➡ 社会资源层面,推动科技资源一体化共享

率先实现浙江省创新券长三角全域通用兑,2022年,全省共有700多家企业,跨区域获取科技服务1800余次。牵头组建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联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创新。

➡ 产业发展层面,组建创新联盟

已经建立了长三角产业互联网联盟、长三角氢能产业联盟,以及长三角人工智能发展联盟等产业联盟或创新联盟50余家,积极开展产业创新活动。

下一步方向与未来展望

围绕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中心目标,从基础研究、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着力推进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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