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在证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表示:“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
周小舟表示,一方面,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
“另一方面,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我们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构建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并逐步常态化,完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先行赔付、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制度并推动相关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周小舟说。(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周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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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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