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0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的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教育事业发展,其计划将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无偿捐赠给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主要用于学校的全球发展与安全高等研究院的筹建和运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复持有公司股份22,465,9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2%;捐赠完成后,润复将持有公司股份17,465,9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7%。
3、润复本次捐赠的标的股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本次捐赠完成后,润复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证监会、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4、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承诺,自受赠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一、捐赠的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润复”)的通知,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的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教育事业发展,其计划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万股(下称“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无偿捐赠给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主要用于学校的全球发展与安全高等研究院(下称“高等研究院”)的筹建和运行。
本次捐赠拟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本次捐赠完成后,润复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证监会、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承诺,自受赠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复持有公司股份22,465,9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2%;捐赠完成后,润复将持有公司股份17,465,9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7%。
二、本次捐赠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概述
■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100007693542030
3、法定代表人:张东刚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之家”
5、业务范围:接受捐赠、筹集资金、专项资助、专项救助、咨询培训、学术交流。
6、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
7、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将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8、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与润复及公司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捐赠方(甲方):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赠方(乙方):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
1、甲方无偿向乙方捐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信立泰,股票代码:SZ002294)股票500万股,主要用于学校的全球发展与安全高等研究院的筹建和运行。
2、甲方确认,经双方同意,本捐赠协议签订后一年内,一次或两次完成上述捐赠股票的相关过户手续。
3、乙方负责捐赠款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4、协议约定的捐赠行为以及乙方对捐赠标的证券的后续管理及使用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5、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协议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方能生效。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志明控股。本次股份捐赠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捐赠的实施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
3、本次捐赠股票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方所做的承诺情况。
4、本次捐赠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捐赠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完成股份交割等手续。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协议;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0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信立泰”)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1、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标记、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3,527.9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9%,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3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0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本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毕后,其持有的累计处于被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0,35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2.0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25%。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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