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1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群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5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6480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6480万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2022年1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1、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3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月1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0.648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6,000,000股增加至156,506,48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苏亚验[2023]21号《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12月16日,公司已收到14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6,011,917.60元,其中,增加股本506,48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505,437.60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货币出资。

  2024年1月9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76.3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4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56,506,48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6,48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24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1日

  至2024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30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腾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0511-88227266

  电子邮件:DMB@wetown.cc

  邮编:212212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3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5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2月15日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出相关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健全ESG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工作职责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

  此次拟修订的治理制度中,《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该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58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15.9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未达预期,原定四个募投项目无法全部实施,公司反复谨慎论证,历时4个多月才最终确定了前次募投项目的调整方案。另受到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供应商的考察、评定、引进等工作进展未达预期,以及设备相关的测量、设计、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后续工作也随之延期。此外,由于布局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调整了公司整体布局规划,公司母线智能工厂建设方案也随之进行调整,从而导致“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滞后。目前“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相关合同已签订完成,正常履约中。根据合同条款约定,项目部分款项未到支付结算期。综上,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调整“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二)具体延期情况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延期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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