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1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74,469,3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6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35,950,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42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38,519,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84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23,000,6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6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41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581,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2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38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1%;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27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17%;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00%;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27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99.9717%;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00%;
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四)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38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1%;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五)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5%;弃权7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弃权7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09%。
以上6.01至6.10事项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1,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2%;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87%;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5%;弃权7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弃权7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09%。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1,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2%;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87%;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38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1%;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2,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6%;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38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1%;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3,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13%;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00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16%;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00%;反对190,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11,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02%;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87%;反对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郝震宇、张云栋
3.结论性意见:立新能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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