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月4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帆先生召集和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1月4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惠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七)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风险控制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谨慎决策,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九)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购买产品的相关主体如发售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占2022年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9.09%。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上海金桥亦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亦法”)向关联方蚂蚁智信(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智信”)收取技术服务费人民币573.7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智行”)向关联方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杭州)”)收取技术服务费人民币112.50万元。两项合计共人民币686.29万元。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并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金桥亦法、金桥智行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对金桥亦法与蚂蚁智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年度预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十二个月内金桥亦法与蚂蚁智信合计发生该日常关联交易人民币431.91万元,不包括本次所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人民币573.79万元。

  2023年度,公司未对金桥智行与支付宝(杭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年度预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十二个月内除本次所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人民币112.50万元,金桥智行与支付宝(杭州)未发生该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蚂蚁智信(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2

  法定代表人:吴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承办会展,翻译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票务代理,受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催缴提醒服务;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玩具,服装服饰,电子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1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7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蚂蚁智信、支付宝(杭州)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故蚂蚁智信与支付宝(杭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蚂蚁智信、支付宝(杭州)及其关联方累计十二个月内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755.57万元。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蚂蚁智信与支付宝(杭州)收取技术服务费合计人民币686.29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及披露。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蚂蚁智信与支付宝(杭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认为蚂蚁智信与支付宝(杭州)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金桥亦法与蚂蚁智信已签署《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为蚂蚁智信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蚂蚁智信收取技术服务费人民币573.79万元,为2023年9月至11月的技术服务费结算金额。

  金桥智行与支付宝(杭州)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为支付宝(杭州)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支付宝(杭州)收取技术服务费人民币112.50万元。

  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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