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0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2024年1月9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0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11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华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阅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有利于推进子公司对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的收购。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0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标公司采矿权无法及时获批的风险: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昆明帝银最晚应当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对云南省禄劝县舒姑磷矿、硫铁矿的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但若出现地方产业政策调整、环保政策变更、行政审批趋严等情况,目标公司采矿权能否及时获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元达”或“子公司”)与四川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现名称为“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帝银”或“目标公司”)的72%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昆明帝银72%的股权,昆明帝银将成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在股权转让协议履行中,目标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3日取得“云南省禄劝县舒姑磷矿、硫铁矿勘探”探矿权保留。由于审批政策及要求的调整,交易双方就股权转让协议项下《采矿许可证》延期取得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该事项经公司 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二、补充协议内容

  (一)交易对方

  甲方(受让方):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转让方):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四川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将目标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目标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次股权交易。甲方终止本次交易后有关事项的处理仍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执行。

  2、双方确认,目标公司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进展及未来时间安排如下: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产生消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0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月2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纪晓菲、宋秋娟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传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邮编:266300

  现场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45”,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2、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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