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十五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德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爱德发”)近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
(一)、(二)、(三)、(五)招商证券国债逆回购
由于国债逆回购在初始成交时利率已经确定,所以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招商银行招银理财招赢日日金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
1、投资范围:本理财计划理财资金可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资产等。
2、风险揭示:该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二、应对措施
1.1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2 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1.3 独立董事应当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1.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1.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
五、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的意见详见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