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股东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以下简称“减持计划”)。特定股东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得一”)计划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367%。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通得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期限已经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南通得一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减持计划已到期。南通得一仍持有公司2,324,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367%。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南通得一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三)南通得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截至目前,南通得一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但未来不排除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南通得一拟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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