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漳州灿坤”)可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及2023年5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漳州灿坤于2024年1月9日通过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直属支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一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期限:2024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终止,365天期。
3、投资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11%
4、利息支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RMB 5,000万元)
7、提前赎回:该产品不得提前赎回
8、关联人说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银行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提供100%本金保障。基于此公司认为此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四、对公司的影响
漳州灿坤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漳州灿坤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直属支行签订的 《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申请书》、《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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