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阳金管复〔2024〕4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关于阳泉分公司南大街第一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晋发〔2023〕41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南大街第一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西省阳泉市城区金地商务大厦1603、1604号变更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三角线69号6楼北区。
二、该机构营业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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