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2024年01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本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4%。

  ●  投资领域:重点对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相关领域上下游的企业进行投资。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专注于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领域的股权投资。本基金于2023年11月完成工商注册,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AES15),首次关闭规模为10.5亿元。本基金后续拟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目标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4%。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3年09月25日;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25879;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规模:50亿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其中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4%。

  6.出资安排:各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分期出资,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投资领域:重点对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相关领域上下游的企业进行投资。

  8.投资规模限制: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20%。

  9.经营期限: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2年。

  10.管理费:投资期为认缴出资总额的2%;退出期为在投成本的1.5%;延长期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召开合伙人会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确定。

  11.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对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12.收益分配:(1)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返还;(2)全体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实现单利8%优先回报;(3)GP绩效追补:向GP进行分配直至GP获得的分配额等于合伙企业按上述第(2)及本第(3)项分配总额的20%;(4)80/20分配:如有余额,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分配,20%分配给GP。

  13.退出机制:本基金将通过被投资公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股份、股权、资产或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被投资公司或其大股东股权回购;整体出售、清算或其他投委会决定的方式退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集团投资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7,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原点肆号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元禾原点肆号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7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

  ●  投资领域:关注前沿科技、与产业相结合的科技应用、新药研发、诊断试剂和医疗器械、数字疗法、AI药物研发、脑机接口等领域。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由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元禾原点肆号基金,并以现金货币方式向标的基金出资不超过7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标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7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具体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具体以最终募集情况为准):

  ■

  其中,中方财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是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上述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投资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方财团: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88438N

  成立日期:1996年4月19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铭卫

  公司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20楼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货物仓储,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材、胶合板、木材进口经营权已批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的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大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已完成工商注册,拟在募集完成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原点善则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3年7月19日。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9月24日;法定代表人:费建江;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00706;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17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6.出资安排:原则上公司分三次出资,首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的40%;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30%;第三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投资领域:关注前沿科技、与产业相结合的科技应用、新药研发、诊断试剂和医疗器械、数字疗法、AI药物研发、脑机接口等领域。

  8.投资规模限制: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最后交割后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经营期限:本基金经营期限为8年,其中投资期3年(经合伙人大会同意,投资期可延长一年),扣减投资期后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经所持出资份额过半数以上合伙人的同意,经营期限可延长一年。

  10.基金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计算。

  11.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2.收益分配:本基金的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按相关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3.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优化科技和医疗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上述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投资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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