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月8日,因“抖音代运营”相关事项披露违规,遭证监会立案的思美传媒(002712)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了解,2023年11月27日,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随后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
浙江证监局表示,思美传媒上述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说明、询问笔录、深交所互动易相关内容等证据证明。浙江证监局认为,思美传媒上述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规定,属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时任思美传媒董事会秘书李子木,负责公司对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所提问题的回复工作,其编写的答复信息并决定发布,未能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思美传媒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思美传媒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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