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夫妻采取人工授精生娃视为婚生子女#】#男子离婚时拒养人工授精的儿子#江苏的吴某和谭某是一对夫妻,两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后经诊断是男方吴某因为先天因素不能生育。妻子谭某想要一个孩子,于是提出人工授精,在取得吴某同意后,于2011年4月通过人工的方式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合,吴某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随后,双方分居,儿子由谭某单独抚养。2022年7月,吴某再次起诉离婚,同时表示拒绝抚养孩子。法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人工授精方式生育子女的,所生子女应当视为婚生子女。此外,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儿子由谭某抚养,吴某支付抚养费。另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生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是一种天然的亲权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不取决于生父母的婚姻关系或是否直接抚养、教育子女。via.荔枝新闻、民法典通读解读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http://n.sinaimg.cn/finance/72219a70/20180103/_thumb_23666.png)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