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05日 02:5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亲自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洪志良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韩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韩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韩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完成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6,627,360元变更为人民币849,287,36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16,627,360股变更为849,287,360股;此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至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282号津谷大厦1102、1103室;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备案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三)《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四)《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五)《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六)《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0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鉴于公司全体监事为被保险对象,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0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洪志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洪志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洪志良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志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洪志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洪志良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洪志良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其职责。公司对洪志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1月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韩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韩军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韩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韩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军,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任职于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正高级研究员。

  韩军先生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0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韩军 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被提名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0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韩军 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韩军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0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完成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6,627,360元变更为人民币849,287,36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16,627,360股变更为849,287,360股;此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至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282号津谷大厦1102、1103室;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相关变更、备案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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