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2023年12月25日 01:3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年12月24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裁定批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 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中捷资源重整程序。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3年11月24日,台州中院裁定受理中捷资源的重整申请。同日,台州中院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3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台州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023年12月7日,公司发出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7)。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023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2023年12月24日,台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浙10破12号之二, 台州中院根据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批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终止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台州中院已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执行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1.台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会化解公司的债务危机,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3.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进行认定,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台州中院已裁定批准中捷资源重整计划,并终止中捷资源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根据目前的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股价可能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3.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若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股票未能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转增至管理人指定账户,中捷资源可能存在无法在本报告期内确认相应债务重组收益的风险,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浙10破12号之二;

  2.《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107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债务豁免预计减少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债务8,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豁免的债务金额预计将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出具的《债务豁免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于2023年12月22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农商行”)签署《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债务代偿协议》(以下简称“《债务代偿协议》”),根据《债务代偿协议》约定,玉环恒捷将在支付代偿款8,000万元后取得对中捷资源的等额债权8,000万元。

  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出具的《债务豁免函》,为妥善化解中捷资源债务危机,优化中捷资源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决定豁免因上述债务代偿行为而产生的玉环恒捷对中捷资源的全部债权8,000万元。

  2.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于 2023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对公司的债务豁免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0条之(二)的规定,公司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对公司的债务豁免行为属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部分内容,本次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对公司的债务豁免行为亦已经履行国资审批程序。

  本次债务豁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1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玉环事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辉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MA2DY0X59W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非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2.合伙人信息

  3.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玉环恒捷持有公司股份129,605,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4%,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玉环恒捷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债务豁免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出具的《债务豁免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本企业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2月22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债务代偿协议》,约定“2.1 标的债务代偿:各方同意,玉环恒捷代偿标的债务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玉环恒捷因代偿债务行为依法享有对中捷资源的等额债权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2.2标的债务代偿款的支付: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后,玉环恒捷将向广农商行银行账户支付标的债务清偿款8,000万元。”

  本企业将在支付代偿款8,000万元后取得对中捷资源的等额债权8,000万元。为妥善化解中捷资源债务危机,优化中捷资源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本企业豁免因前述代偿行为而产生的本企业对中捷资源的全部债权8,000万元。

  以上债务豁免行为系单方面、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本次豁免后本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中捷资源承担或履行前述代偿行为项下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

  四、本次债务豁免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债务豁免系控股股东玉环恒捷为妥善化解公司债务危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单方债务豁免行为。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对公司本次债务豁免

  8,000万元预计将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3.本次债务豁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上市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该项目已经完成屋顶面积11000㎡对应光伏组件的施工,并于2023年5月正式运行。2023年5月至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关联方玉环交投能源有限公司的电费为57.94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债务豁免函》;

  4.《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债务代偿协议》。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110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裁定批准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以中捷资源现有总股本687,815,04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7.52523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转增517,596,8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上升至1,205,411,859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的具体安排如下:(1)应向控股股东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分配的105,688,798股全部无偿让渡用以清偿违规担保债务(前述股东让渡全部转增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2)剩余411,908,021股,将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进行分配。各股东将以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7.525232股的比例获得转增股票(各股东分配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4.4.2条的相关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

  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1.68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中捷资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1.68元/股,公司股票按照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1.68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3. 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

  4. 停复牌安排: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3年12月28日停牌,并于2023年12月29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3年11月24日,台州中院裁定受理中捷资源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依法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023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2023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台州中院送达的(2023)浙10破1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台州中院裁定批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中捷资源以现有总股本687,815,04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7.52523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转增517,596,8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上升至1,205,411,859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应向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分配的105,688,798股全部无偿让渡用以清偿违规担保债务(前述股东让渡全部转增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 剩余411,908,021股,将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进行分配。各股东将以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7.525232股的比例获得转增股票(各股东分配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2月29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3年12月29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本次转增后,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同时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较重整前显著提升。因此,本次公司拟将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所解决的债务金额+控股股东代偿债务的金额]÷(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0,转增股份所解决的债务金额为871,400,000元,控股股东代偿债务的金额为80,000,000元,转增前总股本为687,815,040股,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为105,688,798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411,908,021股。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中捷资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所解决的债务金额÷(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871,400,000元÷(105,688,798股+411,908,021股)=1.68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中捷资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1.68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中捷资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1.68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拟实施转增的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分配的股票(即清偿违规担保债权的股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另行扣划至相关债权人账户;本次拟实施转增的股票中应向除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的股票按照《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转增比例登记至其他股东的证券账户(各股东分配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过程中,如涉及相关税费,由公司自行处理。

  六、股份变动表

  1.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单位:股

  注: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相关规定。

  2.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并完成股份过户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及比例为准):

  注:因重整计划执行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进行认定,并将对前述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停复牌安排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即2023年12月28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3年12月29日复牌。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转增股票的登记、过户工作。

  八、风险提示

  1. 公司股票价格在转增时是否调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中捷资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1.68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中捷资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1.68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根据重整计划,并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股价可能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2. 法院已裁定批准中捷资源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3.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若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股票未能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转增至管理人指定账户,中捷资源可能存在无法在本报告期内确认相应债务重组收益的风险,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4日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释 义

  除本重整计划中另有明确所指,下列词语的含义为:

  前 言

  中捷资源是一家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021,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6月,因时任中捷资源法定代表人周海涛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公开信息披露,私自越权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对华翔公司向广农商行的借款违规提供担保。2023年2月,中捷资源收到广东高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中捷资源在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向广农商行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中捷资源面临严峻债务危机。2023年5月4日起,中捷资源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中捷资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台州中院根据公司申请,于2023年7月7日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3年7月24日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2023年11月24日,台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中捷资源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捷资源管理人,具体开展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中捷资源的重整工作获得了各级政府、法院和控股股东玉环恒捷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确保预重整及重整程序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在台州中院的指导及监督下,中捷资源协同管理人依法履职,一方面督促上市公司继续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另一方面完成预重整及重整期间各项基础工作,包括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与债权人的协商谈判、重整计划草案的论证与制定、债权人会议的组织与召开等。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尊重评估机构出具报告的基础上,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捷资源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并由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摘 要

  根据本重整计划,中捷资源完成本次重整后:

  一、中捷资源的企业法人资格继续存续,仍是一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本重整计划将以中捷资源现有总股本687,815,04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7.52523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合计转增517,596,8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上升至1,205,411,859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1. 应向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分配的105,688,798股全部无偿让渡用以清偿违规担保债务(前述股东让渡全部转增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 剩余411,908,021股,将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进行分配。各股东将以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7.525232股的比例获得转增股票(各股东分配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普通债权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抵偿及现金清偿方式予以清偿。具体安排如下:

  1. 关于违规担保债权,清偿方式包括:(1)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及首任实际控制人蔡开坚无偿让渡105,688,798股转增股票,按照中捷资源重整受理日前后共10个股票交易日均价2.27元/股作为抵债股票价格,实施以股抵债进行清偿;(2)控股股东玉环恒捷额外代偿现金8,000万元。玉环恒捷因代偿债务行为依法享有对中捷资源的等额债权8,000万元,将无条件予以等额豁免。违规担保债权的综合清偿比例约为33.63%。

  同时,剩余未清偿的违规担保债权部分(约为66.37%)将依法予以豁免,中捷资源将不再清偿。

  2. 除违规担保债权以外的普通债权将以债权人为单位,按照与违规担保债权相同的清偿比例(即33.63%)由中捷资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未获清偿的部分中捷资源不再清偿。

  四、若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股票未能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转增至管理人指定账户,中捷资源可能存在无法在本报告期内确认相应债务重组收益的风险,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正 文

  一、中捷资源基本情况

  中捷资源前身系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31日,并于2004年7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证券代码002021。中捷资源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一)工商登记情况

  (二)股权情况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68,781.50万股,股东总数为20,391户。玉环恒捷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1.296亿股,持股比例18.8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玉环市财政局。

  2. 前十大持股股东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三)预重整及重整概况

  2023年6月14日,中捷资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拟向台州中院申请破产重整。后公司向台州中院提交了申请材料。

  2023年7月7日,台州中院作出(2023)浙10破申8号《决定书》,决定对中捷资源进行预重整。2023年7月24日,台州中院作出(2023)浙10破申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捷资源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2023年9月26日,公司向台州中院提出申请,以预重整需要为由,申请延长预重整期限三个月。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台州中院作出的(2023)浙10破申8号之二《决定书》,决定延长中捷资源预重整期限三个月。

  2023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招募投资人及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由于投资人提交的相关方案均未能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决定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为了妥善化解中捷资源债务危机,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中捷资源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出具《承诺函》,承诺在管辖法院裁定中捷资源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且符合监管要求的条件下,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让渡可获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方式,协助中捷资源彻底解决因违规担保债务而导致中捷资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问题。

  2023年11月24日,台州中院作出(2023)浙10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捷资源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捷资源管理人。

  二、中捷资源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情况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7月31日,中捷资源资产账面价值为52,818.06万元,清算价值为19,642.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负债情况

  1. 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3日,共有3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共计1,010,313,630.29元,涉及债权33^[1]笔。

  (^[1]有一家债权人同时持有普通债权和劣后债权。)

  2. 债权审核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3日,经管理人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查,情况如下:

  (1)已审查确认债权

  确认普通债权人7家,涉及7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951,746,739.68元,认定金额合计951,746,739.68元。

  确认劣后债权人1家,涉及1笔债权,认定金额合计37,128,385.00元。

  (2)暂缓确认债权

  因涉及诉讼未决、证据不足、存在争议、尚需进一步核查等原因,暂缓确认债权合计23家,涉及23笔债权,涉及申报金额合计20,937,661.61元。

  (3)不予确认债权

  不予确认债权合计2家,涉及2笔债权,涉及申报金额合计500,844.00元。

  在中捷资源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中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其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后台州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3. 职工债权情况

  截止重整受理之日,债务人暂无欠付职工薪酬情况。

  4. 税款债权情况

  截止重整受理之日,债务人暂无欠缴税款情况。

  5. 预计债权情况

  (1)账面有记载但未申报债权

  根据公司账面情况及管理人调查梳理,中捷资源账面有记载但未申报的债权金额合计约为566万元。

  (2)因证券虚假陈述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1年2月4日,中捷资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2023年3月23日,中捷资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中捷资源因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因证券虚假陈述可能发生的中捷资源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以法院判决、调解或与中捷资源协商、确认为准。

  (三)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分析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假设中捷资源破产清算,假定全部有效资产能够按照清算价值变现,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清偿顺序,变现所得在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后,剩余可供向普通债权人分配的财产总额为17,660.40万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7.87%。

  结合中捷资源实际情况及破产财产处置的实践经验,主要资产中占比较大的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等,在短时间内快速变现价值会大打折扣,可收回价值将极大贬损,而且破产清算程序通常耗时漫长,且面临众多不确定性,可能增加部分远超预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税费、职工安置费用等),破产财产能否达到预计的变现价值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中捷资源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实际清偿率将远低于上述测算分析,从而导致债权人的权益进一步受损。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中捷资源目前已经资不抵债,若中捷资源破产清算,现有财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为挽救中捷资源,避免退市及破产清算的风险,出资人应与债权人共同努力,共同分担中捷资源重生成本,因此,本重整计划将对中捷资源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捷资源股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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