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截止2023年12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65,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34%,购买的最高价为8.03元/股、最低价为7.4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8,086,492.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5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3年10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截止2023年12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65,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34%,购买的最高价为8.03元/股、最低价为7.4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8,086,492.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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