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新材料”)新增19,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鸿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14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14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新增19,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鸿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新材料”)新增19,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鸿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标的目前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JDYGM35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061号1幢1层
4、成立时间:2020年07月30日
5、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6、法定代表人:沈健彧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中鸿新材料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增资,将进一步改善中鸿新材料的财务结构,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将加强对中鸿新材料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