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3年12月15日 01:5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周四)下午14:00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65.48%股份的股东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向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提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函》,上述股东将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由于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被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代替,故取消上述议案。

  四、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2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1、2、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为特别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至6为普通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及传真应在2023年12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晓霄;

  联系电话:0575-86288819;

  联系传真:0575-86288819;

  联系邮箱:ttdm@chinataita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500。

  6、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授权委托书后附。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股东《关于向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提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函》;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6

  2、投票简称:泰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本人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委托指示对提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持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变更后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72)及《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变更后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72)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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