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近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经查明,首开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今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首开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首开股份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据了解,此次并非首开股份今年首次被处罚。10月7日,首开股份发布的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今年7月24日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首开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更正、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今年4月29日,首开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实际的归母净利润与预告数据差异达53.91%。会计差错更正后,2021年年报中,调减归母净利润42861.38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62.54%。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首开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做出纪律处分。
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的影响,首开股份近年来业绩并不理想。记者查询公告得知,2022年度首开股份归母净利润亏损4.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的亏损22.69亿元;首开股份今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3年三季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6.38亿元,同比增长68.37%,归母净利润亏损30.65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首开股份的大股东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成立于2005年12月,是由原城开集团、天鸿集团合并重组而成的市属国有大型房地产公司。公司主业为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房地产及物业经营管理、建筑工程,培育业务为健康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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