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婷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的顺利实施,缓解资金压力,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2024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
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授信期限、授信方式均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为便于办理融资相关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选择授信银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具保函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时,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庙岭海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为其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的顺利实施,缓解资金压力,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4年2月21日
(三)住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综合楼一楼107室
(四)法定代表人:王其武
(五)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八)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渗沥液收集及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餐厨垃圾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咨询服务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红庙岭海环总资产为5,819.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5,404.04万元;负债总额1,631.81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1,537.28万元;净资产4,187.49万元,资产负债率28.04%,营业收入7,286.41万元,净利润2,292.72万元。
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红庙岭海环资产总额9,014.98万元,其流动资产总额8,171.22万元;负债总额2,952.37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2,893.21万元;净资产6,062.61万元,资产负债率32.75%,营业收入4,997.84万元,净利润1,875.1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主合同尚未签订)
(四)担保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
(五)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证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特许经营项目的顺利实施,缓解资金压力,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86亿元,主要系:
(一) 公司为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长乐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工程建设贷款1.1亿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为1.1亿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1月19日至2032年1月16日;
(二) 公司为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的大丰污水厂提标项目工程建设贷款0.2亿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为0.14亿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30年10月18日;
(三) 公司为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的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扩建工程及再生水回用项目投资的工程建设贷款0.68亿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为0.62亿元,担保期限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17日。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27%。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且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7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3年12月21日15时00分至2023年12月22日15时00分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15时00分至2023年12月22日15时00分。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一)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 8:00一9: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议案附件5-1。
(三)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可出席现场会议。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14
联系人:林志军 陈秀兰
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 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6) 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股东)61人,注册会计师32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2人。
(7) 业务规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407.04万元。
(8) 审计服务情况:2022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6家,收费总额9,085.74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公司同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霞,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睿能科技、福昕软件、漳州发展、招标股份、金钟股份、纬达光电六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福日电子、太阳电缆五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叶瑜,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五互联、华映科技、福日电子、太阳电缆、蓝箭电子、宏景科技、日丰股份、福光股份八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增长4.76%。
■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次选聘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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