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3-077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经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金哲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选举刘亮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刘亮亮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3-075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6A栋5楼9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士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兰瑞学先生通讯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刘亮亮先生、李建先生通讯参会;
3、公司董事候选人李仁青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王懿倩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00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冰律师、吴志林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3-076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徐士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选举徐士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各董事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安排及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李仁青先生、陈振楼先生、徐士龙先生,其中李仁青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委员会成员:陈振楼先生、李仁青先生、刘剑先生,其中陈振楼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陈振楼先生、李仁青先生、兰瑞学先生,其中陈振楼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战略委员会成员:徐士龙先生、兰瑞学先生、陈振楼先生,其中徐士龙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兰瑞学先生、刘剑先生、Vivienne Zhang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懿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Vivienne Zhang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彦青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由董事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73)。其他人员简历如下:
(1)徐望先生: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芝加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万股,为公司董事长徐士龙先生之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其他情形。
(2)Vivienne Zhang女士:
1982年出生,美国国籍, Fordham University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Graf Repetti &Co.,LLP(NewYork)高级审计员,Berdon LLP (NewYork)高级审计员,Ernest &YoungLLP (NewYork) 高级审计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Vivienne Zhang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其他情形。
(3)王懿倩女士: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同济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培训生,本公司行政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王懿倩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懿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万股,并持有宁波隆湾(持有公司8,336,160股)3.3333%的出资份额,王懿倩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其他情形。
(6)朱彦青女士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富康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朱彦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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