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年12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2023-08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赵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勇先生:男,生于1973年1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1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鑫科材料职工代表监事、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23-07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芜湖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董事王生先生,独立董事杨政先生、李克明先生、汪献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慧、阮翰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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