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0月17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6号11-A房产(具体包括航丰路6号1-16、1-17、1-8-1、1-9、1-10-1、1-11、1-12-1),其中三层1-8-1、1-9,四层1-10-1,五层1-11、1-12-1,(挂牌项目编号GR2023BJ1004522);1-16、1-17,(挂牌项目编号GR2023BJ1004523)。截至2023年11月14日首次挂牌期满,公司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依据《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相关规定,公司继续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截至2023年11月28日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推进房产转让事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挂牌转让底价下浮10%后继续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6号11-A房产。
一、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航丰路6号11-A房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6号11-A房产。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位于航丰路6号房地产所涉及的航丰路6号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23]第009号),确定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为10,873.5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转让航丰路6号11-A房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公开挂牌进展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起继续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6号11-A房产(具体包括航丰路6号1-16、1-17、1-8-1、1-9、1-10-1、1-11、1-12-1),新的转让底价为首次挂牌转让底价的90%,其中挂牌转让底价由10,873.59万元调整为9,786.231万元,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3,262.077万元调整为2,935.8693万元,其他交易条款不变,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将以公开挂牌最终结果为准,公司能否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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