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恒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恒回避表决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3-085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3-086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悉乐”)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咸宁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咸宁融资担保”)为咸宁悉乐的上述借款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咸宁融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咸宁悉乐以机器设备向咸宁融资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持有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3%股权的股东成都乐投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38万元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及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1
1、 公司名称:咸宁悉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2MA493WKU9J
3、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村十组
4、 法定代表人:宋勇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注册资本:2,000万元
7、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城市公园管理;游乐园服务;玩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停车场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区管理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花卉种植;水果种植;蔬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水产养殖;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公司关系:咸宁悉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 被担保对象2
1、 公司名称:咸宁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07905611510
3、 住所:咸宁市银泉大道和金桂大道交汇处传媒大厦18F
4、 法定代表人:刘会恒
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7、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5日
8、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9、与公司关系:公司与咸宁融资担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 担保金额及期限: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为一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与银行、咸宁融资担保共同协议确定。
四、 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悉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咸宁悉乐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悉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业务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30.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17,80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3.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3-087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夫产业”)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江苏三夫产业就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其配偶就上述授信事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及其配偶就该担保事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及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
1、 被担保方名称:江苏三夫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21KUTC5H
3、 住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电商物流园3号楼201室
4、 法定代表人:孙雷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7、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7日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户外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32,676,2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7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借款银行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 担保金额及期限: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张恒先生与银行共同协议确定。
五、 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 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产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江苏三夫产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产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产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江苏三夫产业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产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产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三夫产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30.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17,80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3.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十、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已批准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4,800万元,实际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8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十一、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3-088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日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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