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24日,江苏鱼跃医疗(36.600, -0.24, -0.65%)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或“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吴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群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于春女士、钟明霞女士、陈建军先生担任,其中,于春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钟明霞女士、万遂人先生、王瑞洁女士担任,其中,钟明霞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万遂人先生、于春女士、吴群先生担任,其中,万遂人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吴群先生、赵帅先生、王丽华女士、郑洪喆先生、万遂人先生担任,其中,吴群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帅先生、景国民先生、徐楠轩先生、毛坚强先生、张勇先生、荆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瑞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丽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且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王瑞洁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11-86900876 邮箱:wang.rj@yuyue.com.cn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证券部 邮编 212300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雨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证券事务代表张雨阳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11-86900876 邮箱:zhang.yy1@yuyue.com.cn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证券部 邮编 212300
5、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同意聘任唐烨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吴群先生:198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苏州索尼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生产企划部担任经理助理职务,云南白药(54.680, -0.40, -0.73%)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入职本公司,曾任职本公司电子商务部经理,2013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职本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吴群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明先生系父子关系。
吴群先生本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7,389,840股,持股比例7.72%;父亲吴光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3,438,537股,持股比例10.32%;本人与父亲吴光明共同控制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科技”),与父亲吴光明共同通过鱼跃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5,983,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4%,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帅先生:1981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TK项目经理、中东/中亚地区采购经理。2009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供应链管理部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消费健康事业群总裁。
赵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母亲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丽华女士:1977年出生,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 MBA、美国 Fordham University 国际金融硕士。曾任华润健康集团助理总经理,分管创新投资业务,期间兼任华润杭州润地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人;历任华润医疗集团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器械事业部总监。2020年1月加入本公司,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医疗健康事业群总裁。
王丽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郑洪喆先生:1982年出生,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工程师。曾就职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事业部,历任需求工程师,产品经理。201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医疗事业部产品经理,南京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部总裁。
郑洪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郑洪喆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鱼跃科技控制的百胜医疗集团(Esaote S.p.A.)担任董事,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建军先生:1980年出生,浙江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学士。曾任职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任血糖生产技术主管,2010 年入职本公司,曾担任血糖分厂项目负责人,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江苏鱼跃凯立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
陈建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瑞洁女士:1992 年出生,香港城市大学管理学学士,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曾任职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高级研究员。2020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瑞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于春女士:1976年出生,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工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英国 AIA 国际会计师协会全权会员。曾任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近 20 年丰富的国际和国内审计、财务管理、公司并购、财务咨询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曾主导和参与了众多美国上市,香港上市以及跨境并购的审计工作。现任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RSM China)国际业务部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钟明霞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1990年至1993年任中山大学法律系讲师;1994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大学法学院,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并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崇达技术(11.740, 0.19, 1.65%)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则成电子(40.750, 0.15, 0.37%)股份有限公司、波顿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钟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万遂人先生:1953年出生,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医学人工智能分会主任委员。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下医学人工智能名词编写委员会和审定委员会主任。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委员会主任。教指委-人民卫生出版社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编著委员会主任。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基蛋生物(8.560, -0.12, -1.38%)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微医学(68.790, -0.37, -0.5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遂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景国民先生: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曾担任丹棉集团化纤纺织分厂动力车间负责人,担任丹阳市顺达线厂企业管理工作。2003 年进入本公司,历任综合分厂厂长、监事、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景国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女儿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5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楠轩先生:1987年出生,2010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2010年-2012年期间先后就职于苏宁、美的等公司,从事线上、线下营销工作。2012年9月加入鱼跃医疗,担任电商部业务经理一职,先后担任过电商业务经理、电商部经理、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裁等职务,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鱼跃医疗消费健康事业群国内营销业务。
徐楠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毛坚强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丹阳柴油机厂车间主任、技术科长,2001年起任职于本公司,曾任本公司医电分厂厂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毛坚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勇先生:1973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墨尔本大学应用金融硕士,会计师中级职称,持有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特许状。张勇先生曾先后在上海花王有限公司(日本花王株式会社中国子公司),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贝塔斯曼直接集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曾任美智荐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鱼跃科技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张勇先生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900股,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荆伟先生:1979年出生,企业经济管理博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数字化运营中心,同时分管创新孵化事业群,兼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专家。曾任 IBM GBS 全球合伙人、SAP 中国区副总裁、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T 总部执行总裁;拥有数字营销、市场预测、供应链管理、大数据运营模型等多项专利。
荆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丽华女士:1978年出生,EMBA,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曾先后任职于江苏丹棉集团、江苏恒宝股份(6.810, 0.03, 0.44%)有限公司,2006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任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系公司财务负责人。
刘丽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雨阳先生:1993年出生,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2015年8月入职本公司,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雨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唐烨生女士: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总部)高科技、医药、传媒行业高级审计师,途牛旅游网总部美国上市集团内控经理,2019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内审部经理。
唐烨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母亲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0股。唐烨生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英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吕英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期满为止,自监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吕英芳先生:1967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曾任职丹阳城镇医疗电子仪器厂销售科长,1998 年至今任职本公司,曾任公司销售总监、监事会主席、北方大区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英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1号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1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82,766,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份数1,002,476,92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72,942股,下同)的48.180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5,629,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79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7,136,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3%。
8、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549,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480%;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6%;弃权:1,131,8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345%。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修订〈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915,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3023%;反对:16,719,4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633%;弃权:1,131,8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345%。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
3、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吴群先生、赵帅先生、王丽华女士、郑洪喆先生、陈建军先生、王瑞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非独立董事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如下: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群
得票数:468,728,51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0922%,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41,916,684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121%。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帅
得票数:480,205,8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696%,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3,393,994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40%。
3.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丽华
得票数:480,205,8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696%,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3,393,994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40%。
3.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洪喆
得票数:480,205,8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696%,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3,393,994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40%。
3.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建军
得票数:480,205,8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696%,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3,393,994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40%。
3.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瑞洁
得票数:480,257,69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804%,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3,445,871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67%。
表决结果: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50%,吴群先生、赵帅先生、王丽华女士、郑洪喆先生、陈建军先生、王瑞洁女士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未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4、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于春女士、钟明霞女士、万遂人先生(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01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春
得票数:481,349,69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066%,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4,537,864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83%。
4.02 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明霞
得票数:476,438,99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6894%,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49,627,163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920%。
4.03 独立董事候选人万遂人
得票数:481,308,99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6981%,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4,497,168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56%。
表决结果: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50%,于春女士、钟明霞女士、万遂人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吕英芳先生、郁雄峰先生、张金岩女士、阮凌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3名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如下:
5.0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吕英芳
得票数:481,471,98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319%,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4,660,158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68%。
5.02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郁雄峰
得票数:481,407,98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186%,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54,596,158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25%。
5.03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金岩
得票数:475,366,30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4672%,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48,554,477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50%。
5.04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阮凌彬
得票数:475,366,30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4672%,其中中小股东得票数为48,554,477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50%。
表决结果: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50%,吕英芳先生、郁雄峰先生、张金岩女士、阮凌彬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理民律师和赵伯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150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150名,经会议讨论,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李旭东先生、陆蓓蓓女士、赵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李旭东先生: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1991 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曾任职富士康科技(昆山)公司,担任自动化部门主管,2018 年入职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自动化部高级总监。
李旭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陆蓓蓓女士:198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2 年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微生物学专业。曾任职南通功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任杀菌防腐剂研发主管。2016 年入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消毒剂研发工程师。2018 年6月,入职利康医药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运营,现任公司监事,利康医药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蓓蓓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家明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9 年参加工作,2010 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曾任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车间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生产副总监。
赵家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备查文件
1、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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