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1月23日下发关于对胜华新材时任董事张金楼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经查明,张金楼自2020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28日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公告,时任董事张金楼亲属存在短线交易的行为。张金楼的配偶刘某于2020年8月6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合计46笔,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97万股,合计372.26万元,累计卖出5.37万股,合计316.54万元。其中,2020年8月到2021年1月,买入4.07万股,买入金额173.27万元,卖出4.07万股,卖出金额174.07万元;2022年8月到2023年2月,买入1.9万股,买入金额198.99万元,卖出1.3万股,卖出金额142.47万元。根据公司公告,短线交易所获收益为5566.37元,已上缴公司,且刘某承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产生的收益将上交至公司。
公司时任董事张金楼的配偶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卖出又买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张金楼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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