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提议要罢免董事长 董事会六票支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 朗科科技收深交所关注函

小股东提议要罢免董事长 董事会六票支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 朗科科技收深交所关注函
2023年11月23日 17:19 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朱宁

11月21日晚,朗科科技公告,公司于1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朱平波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关于罢免周福池董事职务的议案》,提出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小股东罢免董事长周福池事项,也惊动了监管。11月22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朗科科技对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11月23日,截至当日收盘,朗科科技报跌1.61%,报39.11元每股。

朗科科技股价走势

朱平波为新进3%以上股东

“董事会意见”出现矛盾说辞

值得注意的是,朱平波过往从未出现在朗科科技股东名单之中,但在2023年却突然大幅增持。朗科科技2023年中报显示,股东朱平波增持310万股,以持股比例1.55%首次出现在股东名单。随后在三季报中,朱平波持股数量增至733.5万股,持股比例上升至3%以上,达到3.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对于朱平波的议案,朗科科技的董事会6票同意、2票反对,同意提交至临时股东大会。

“如果董事长不履行职责或不当履行职责,对公司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可以在任期内免除其董事职务,罢免董事长。”有企业股权类专家告诉记者,从法律条文来说,中小股东可提出议案,争取到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达到了罢免董事长的目的,但在实践中,中小股东有时很难争取到足够数量的股份同意罢免董事长。“从大量小股东议案来说,此类议案能够通过董事会就已经算是稀奇事了。”该专家表示。

不过,对于朱平波的议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则为“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还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符合相关规定”。

朗科科技收关注函

对此,22日,深交所向朗科科技下发了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说明律师的法律意见书所描述的公司董事会意见与《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呈现不一致的原因;要求盈科律所说明《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董事会分析即得出结论意见,是否经过律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董事会分析所述罢免理由与议案是否存在因果性,是否影响议案“有明确的议题或具体决议事项”的结论等。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上市公司对照相关规则,逐项说明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质、提案时间、程序和审议事项等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

现任董事长不是公司实控人

届满后未换任

从履历来说,此次被朱平波提议罢免的周福池,于2021年8月被增补为朗科科技的非独立董事,一个月后当选为公司董事长,彼时,周福池通过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朗科科技11.97%股份。

不过,2022年4月份,广东韶龙(曾用名“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绝大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最终由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竞得。此后,韶关城投陆续向朗科科技派遣了多位董事,到2022年11月份,韶关城投成为控股股东,韶关国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韶关国资已入主朗科科技,但是周福池仍担任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长职务,同时任职总经理。朗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7月2日届满,不过到期后,朗科科技却并没有如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到了9月12日,朗科科技还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朗科科技公告

不过这也是朱平波的提案理由之一,根据文件披露,其表示“只有韶关国资真正控制公司,才能体现朗科科技的价值,更能保护中小股东权利”“作为国资控股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由非国资委派人员担任是不合规的”“本届董事会7月就已到期,至今未能实现换届,是周福池的失职甚至是故意拖延”等。

小股东能否“换了”董事长?封面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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