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16)、《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23-17)、《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19)。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8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上述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通知书的要求及股东大会授权,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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