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20日上午,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59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58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20日上午,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唐国庆、王卫平、孔祥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国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59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是鉴于2023年1-9月与关联方的实际发生交易金额,结合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计划作出的,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将更客观的反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59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2023年1-9月与关联方的实际发生交易金额,结合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23年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有所增加,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增加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该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 102,628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 777 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140905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30日,重汽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764,564.34万元,净资产2,366,660.8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89,439.46万元,净利润455,756.14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持续发生,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关联方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所销售商品均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已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格公允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将更客观的反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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