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收到法院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7,800万元
4、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已在以前年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镓华微电子”)股权投资事项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公司已收回减资退出款人民币7,80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当期利润约人民币1,000万元。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粤0391 民初8156 号之四),准许公司撤回对被告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第三人CHARLES CHUNLI LIU、深圳镓赢微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就镓华微电子解散纠纷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9月11日,公司与镓华微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CHARLES CHUNLI LIU、深圳镓赢微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8156号案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就镓华微电子解散纠纷一案达成和解。结合镓华微电子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公司同意镓华微电子向公司支付减资退出款人民币7,800万元,公司不再持有镓华微电子股权。
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
近日,公司已收到镓华微电子支付的减资退出款人民币7,800万元,镓华微电子已办理完成减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法院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粤0391 民初8156 号之四),主要内容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第三人CHARLES CHUNLI LIU、深圳镓赢微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结诉讼、仲裁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等,涉案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45.41万元,其中涉及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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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涉诉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7件总计约为人民币205.38万元。
五、本次和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解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收到的减资退出款金额计算,公司关于镓华微电子的股权投资累计直接损失约人民币1,200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以前年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镓华微电子股权投资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271.37万元,本次收回《和解协议》约定的减资退出款后,预计增加公司当期利润约人民币1,000万元。此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2)粤0391 民初8156 号之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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