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11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相关人员连开9张罚单。
其中,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40万元。对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顾国明“终身禁业”。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下辖支行的7名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并处以5万元或10万元罚款。
据了解,上述9张罚单均针对顾国明在该行任职期间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从罚单信息来看,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共有8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二是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信转授权至支行,三是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四是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审核不严,五是授信决策及管理严重不审慎,六是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七是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八是受理并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
在人员处罚方面,罚单信息显示,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顾国明,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的上述8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顾国明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2019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顾国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文章显示,对顾国明的一审判决显示,其利用分管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下辖支行的7名相关人员被罚。
具体看,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周春明,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的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邵丽蓉,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陈喆,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决策及管理严重不审慎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虹桥开发区支行行长张政,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的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副行长潘炜俊,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审核不严、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副行长杨洁,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综合管理科主管施松渊,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授信转授权至支行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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