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德阿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现查明,当事人系“UNDER ARMOUR 安德阿镆”品牌在中国地区的总经销商。2021年1月12日,当事人向“UNDER ARMOUR”品牌的海外供货总部UNDER ARMOUR Europe BV公司订购款号:1356607-001,尺码:M、L、XL的“UNDER ARMOUR 安德阿镆”男式针织运动服装1535件,UNDER ARMOUR Europe BV公司以委托生产的形式向约旦工厂下达该订单生产需求,该批产品系使用同一原材料、采用同一工艺生产。
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编号:202201200131的《检验报告》,当事人进口并经营的该批次中的款号:1356607-001,规格型号:175/96A(L)的“UNDER ARMOUR 安德阿镆”男式针织运动服装,被判定为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22853-2019《针织运动服》标准。2023年2月8日,经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复检并出具编号:23SS0009的《检验报告》,当事人进口并经营的该批次中的款号:1356607-001,规格型号:170/92A(M)的“UNDER ARMOUR 安德阿镆”男式针织运动服装,仍被判定为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与初检报告一致。
当事人上述不合格款号:1356607-001,尺码:M、L、XL的“UNDER ARMOUR 安德阿镆”男式针织运动服装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958959.80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6224.73元,截至案发,剩余库存68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生产者生产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生产涉案不合格服装的违法行为,不合格项仅1项,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同时,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较好,决定给予当事人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品牌:“UNDER ARMOUR 安德阿镆”,款号“1356607-001”的不合格男式针织运动服装:尺码M:10件、尺码L:25件、尺码XL:33件;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6224.73元;3.罚款人民币4794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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