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11月14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第二大股东徐应超出具的《关于交易豪能转债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说明函》,经核查,徐应超于2023年7月10日减持公司可转债时因本人操作失误,将230张公司可转债“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成交均价为123.9351元/张,此次误操作导致其在六个月内买卖公司可转债,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540.0630元,徐应超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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