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01:0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和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00-11:30;13:30-17:00。

  (四)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ecretary@yuejian.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3年11月28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

  电话:0575-85579980  邮编:312065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剑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人数调整为3人,本次调整后独立董事人数仍超过公司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剑华先生、王伟良先生、韩明海先生、李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累计投票表决,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黄苏华女士、屠世超先生、段亚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苏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累计投票表决,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14:00在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会议室召开,审议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及监事会提请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 14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仍由3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公司监事会提名黄晓明先生、孙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监事会候选人选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累计投票表决,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 11月 14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人数调整为3人,本次调整后独立董事人数仍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11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已经连续多年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天健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经与中汇会计师协商,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拟确定为1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天健会计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改聘中汇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前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对上述变更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监事会任期已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调整为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人数3名,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累计投票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剑华先生、王伟良先生、韩明海先生、李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苏华女士、屠世超先生、段亚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黄苏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晓明先生、孙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为三年。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14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剑华先生, 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绍兴市瑞信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王伟良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绍兴县气割机厂科长、厂长、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韩明海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绍兴第二医院会计、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会计、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兵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绍兴县仁昌酿造厂职工、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技术研发部部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技术研发部部长。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苏华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4年7月始于绍兴文理学院任教,现任绍兴文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屠世超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93年8月始先后于绍兴高等专科学校、绍兴文理学院任教,现任绍兴文理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段亚峰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1987年7月始先后于西北纺织工学院、绍兴文理学院任教,现任绍兴文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教授,兼任绍兴市纺织工程学会理事长。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晓明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海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经理、公司成本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孙国华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绍兴电缆厂质检科员、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纺机冲床车间主任、公司纺机冲床车间主任,2020 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车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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