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06日 01:05 证券时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5日下午在公司君禾智能产业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中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系临时紧急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春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日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员工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披露的《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披露的《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职到期情况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毛磊先生及周红文先生自2017年11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毛磊先生及周红文先生任职即将期满,到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到任之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毛磊先生及周红文先生仍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毛磊先生及周红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荆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朱承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荆娴女士(简历请见附件)、朱承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荆娴女士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朱承君先生已承诺将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毛磊先生及周红文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即将六年期满,将选举新任独立董事,拟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阿华【主任委员】、毛磊、张君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毛磊【主任委员】、张阿华、陈翼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翼然【主任委员】、周红文、周惠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毛磊【主任委员】、周红文、张君波

  调整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阿华【主任委员】、朱承君、张君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荆娴【主任委员】、张阿华、陈翼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翼然【主任委员】、荆娴、胡立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承君【主任委员】、荆娴、张君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新任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该事项待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荆娴女士,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1年12月毕业于上海东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985年7月至1989年4月就职于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担任主任科员,1989年4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辽宁省沈阳市对外贸易合作局,担任副处级调研员;2003年1月至2023年2月就职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担任教授、系主任,并兼任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宁波奥克斯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荆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承君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具备企业法律顾问、法律职业从业资格,金融专业经济师。1997年和1998年在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宁波营业部工作,任副总经理;1999年至2010年6月,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51)工作,任总裁办副主任、法律事务部主任;2010年6月至2016年2月,在镇海农商银行任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2月至2019年,在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执业,曾任二级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在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执业,任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朱承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翼然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翼然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陈翼然,中国国籍,男,1986年生。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德国欧洲商学院(European Business School)访问学者、复旦大学管理学学士。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讲师、宁波大学会计专硕(MPAcc)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宁波市会计协会诚信委员会委员。曾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子课题、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项目等多项纵向课题,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与创新战略。陈翼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陈翼然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统一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战略目标保持一致,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业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君禾智能产业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3年11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个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本人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江拔公路萧王庙段18号

  邮政编码:315500

  收件人:虞琴琴

  联系电话:0574-88020788

  传真:0574-880207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形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翼然

  2023年11月6日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君禾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君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翼然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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