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10月30日 00:5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潘叶江先生《关于提议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潘叶江先生提议公司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择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潘叶江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潘叶江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潘叶江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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