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年9月26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泰证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账户。2023年10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者认购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34号),根据该报告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盘龙药业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301,999,974.60元。2023年9月27日,中泰证券在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4,745,999.42元(含税)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剩余募集资金。2023年10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35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9月27日止,盘龙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01,999,974.6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63,682.3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292.2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352,74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85,483,552.23元。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9,352,740股。新增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280,9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转让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
公司子公司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博华医药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20万元且博华医药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产生的净利润。该事项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新设陕西盘龙谷文旅康养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陕西盘龙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商洛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盘龙谷文旅康养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凤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凤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独立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9: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谢晓林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9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14: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3.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庆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0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后相关事项,其中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相关条款修改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原因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新增股份935.274万股。公司总股本由9,692.822万股增加至10,628.096万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9日出具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35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盘龙药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99,974.6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63,682.3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292.2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352,74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85,483,552.2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
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中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对本次发行完成后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授权,其中包括授权董事会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办理本次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项。因此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晓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赵晓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赵晓妮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通讯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赵晓妮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诺基亚西门子区域办事处行政主任,中航证券西安营业部客户经理、投教基地负责人,达刚控股集团投关经理。现就职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赵晓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上市公司证代分级中级、高级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晓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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